2005年1月1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央行筹建个人信用报告可作为借款的信誉抵押
王旭 祝璐

  凡是在银行贷款或者办过信用卡的个人,都将拥有自己的信用报告。央行正在紧锣密鼓地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——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”,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在北京、重庆等7大城市试运行,目前部分数据收集工作已经完成。今年年内该数据库将实现全国联网运行,市民也将很快能看到关系自身的“个人信用报告”。
  据悉,银行以后将把汇集了各家银行庞大信息的个人信用报告当成贷款、办信用卡的重要依据。“以前有客户想在一家银行办理车贷或者信用卡后拒不还款,然后还想到另外一家银行去骗贷,以后他一定是寸步难行。”央行人士强调,个人信用报告可以用作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,为以后获得银行贷款提供方便。(王旭 祝璐)